一個教師如果被揭發(fā)有孌童癖甚至被舉報有傷害兒童的行為,即使他未犯上刑事罪行,我相信,作為校長、辦學團體以至教育局,都有責任把這危險教師逐離教育崗位,令他遠離兒童,因為保護孩子是做教育的基本條件。
同理,兩個語言惡毒至咒警“孩子活唔過七歲”、“21歲前死於非命”的教育工作者,其實與發(fā)現(xiàn)一個孌童癖教師的情況沒分別。真道書院的戴健暉老師和嘉諾撒圣心書院的賴得鐘老師在早前所發(fā)表的言論,已經(jīng)嚴重超越了做人的道德底線,更何況做老師的。
然而,今時今日今刻,這兩個道德破產(chǎn)的人竟然可以安然站在講壇上教授別人的孩子,除了收過一封譴責信,沒有丁點兒懲罰,整個社會整個教育系統(tǒng)彷彿無人奈何得了他們。
教育局長楊潤雄說,除了官校,老師的僱主是他那間學校,所以如果學校覺得老師在教學上、行為上、操守上有問題,學校是有權力因應他們的僱傭關係採取行動……
一個孌童癖,炒了他并不是治本之法,東家唔打打西家,他轉到別的學校教,還不是一樣危害學生?戴健暉與賴得鐘的個案同理,學校出手不能治本,教育局出手把他們的教師執(zhí)照吊銷,才能正本清源。
於是楊局長又說,根據(jù)法例,常任秘書長有權就一個人的申請給予註冊,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取消他的註冊。一下推手,又把波交到常秘手上。
原來,堂堂一個教育局長,炒一個老師都沒權,更何況炒兩個了。同日,我看到另一宗新聞:三日前一架由吉隆坡前往香港的航班上被發(fā)現(xiàn)有一個手提氧氣樽壓力偏低,懷疑被人放氣,涉事航班所有執(zhí)勤人員停飛,三日后,港龍宣布兩名機艙服務員被解僱。
放一點氧氣而已,又沒人命損傷,港龍何不出封譴責信先警告一下?
答案太簡單,那不是技術問題、不是給不給機會的問題,那是超越道德底線的問題,那是彼此已失去信任的問題。待人的職業(yè),失了德失了信就沒資格再做下去,更何況那是一份靈魂改造的育人工程。
楊潤雄局長一次又一次說,會相信教者的專業(yè),然而,當我們看到老師帶領著學生在玩“光復香港人鏈活動”,當我們看到五旬節(jié)中學老師帶領全班學生掩住右眼拍“以眼還眼”班相……我可以代表千千萬萬家長、市民、納稅人告訴你,我們已經(jīng)對學校、對老師失去信任,失去信心。教育局是教育資源操控者,局長請拿起你的鞭,請學習國泰港龍管理層的勇氣,把這些失德教師視作政治孌童癖,為孩子除魔趕妖,還教育一片潔淨的天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