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11月,在“黑暴”壓城下舉行的區(qū)議會選舉發(fā)生了諸多不公平現(xiàn)象,選舉管理事務委員會接到的4.5萬宗關于選舉不公的投訴,至今沒有得到積極回覆和有效解決。筆者曾在本“點擊香江”欄目刊發(fā)《暴力威逼下的區(qū)選是民主的悲哀》一文,進行了深入分析。未曾想,時至今日,干擾、破壞選舉的事情還在發(fā)生。
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預定于九月六日舉行,提名工作已經展開。這不能不令人擔心:這次立法會選舉會不會重蹈覆轍?最近,有許多政黨、民間團體和市民向選管會請愿,但至今沒有得到回應。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的大事,選管會承擔著基本法賦予的責任,必須回應選民訴求,確保選舉在安全、公正、透明、無暴力威脅的情況下進行。
回應選民訴求是職責所在
《大公報》近日刊登《立法會選舉不公問題多 大批請愿選管會充耳不聞》一文,列舉了現(xiàn)時立法會選舉至少存在八種可能導致選舉不公的問題。包括住內地港人無法返港投票、假冒他人投票漏洞未堵塞、“初選”偷步宣傳無人查、拒設關愛通道、“港獨”分子蒙混入閘、不設天眼難以搜證、人手點票漏洞百出、遺失資料泄露私隱。這其中的每一種情況都會令選舉變味,令民主蒙羞。
比如,戴耀廷策劃的非法“初選”明顯違法?;痉ǖ?6條訂明,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但所謂的“初選”,一方面剝奪了一部分人的參選權,另一方面,在選舉工程還未啟動的時候,宣傳“三投三不投”,并要求反對派的粉絲們不要把票投給“初選”落選的人,這也是剝奪了部分選民的選舉權。同時,由于非法“初選”要求參選人簽署協(xié)議,承諾當選議員后否決政府的所有議案,以制造憲制危機,實現(xiàn)“攬炒”目的,迫使特區(qū)政府倒臺,涉嫌“操縱選舉”,違反香港國安法。
又比如,拒設“關愛通道”完全不顧選舉實際。去年區(qū)選期間,就有不少反對派的支持者破壞選舉秩序,或重復排隊,或冒名頂替投票,或在投票站狂喊“港獨”口號威逼選民,不少長者因為要等候一個小時以上,體力不支,不得不放棄投票,而這些選民大部分為建制派的支持者。今年投票日天氣比去年更為炎熱,如果不為長者、孕婦、殘障人士等設置“關愛通道”,勢必令去年的情景重現(xiàn)。
選管會要依法維護選舉公平公正,不能立場模糊,態(tài)度曖昧,更不能對反中亂港勢力的違法違規(guī)之舉不問不管,不僅對以上八種情況要拿出應對之策,回應選民訴求,還應預防其他可能出現(xiàn)的情況,否則,就是嚴重失職。
選舉不公后患無窮
如果選管會至今還沒有意識到這次立法會選舉的復雜性,沒有意識到維護選舉公正公平的重要性,那將導致非常麻煩的后果。
以去年區(qū)議會選舉為例,有一些“港獨”分子玩弄“隱身術”,簽署了書面文件,承諾“擁護基本法,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”。但其人以往已有“港獨”言行,或已加入具有“港獨”性質的組織,選舉主任卻只“聽其言”、不“觀其行”,令其順利“入閘”。這些人當選區(qū)議員后,不思服務社區(qū),把區(qū)議會搞成了政治斗爭的平臺,甚至有區(qū)議員公然在自己的辦公室墻上書寫“藍絲與狗不得入內”。這些人當選不久,就暴露出了“港獨”本性,唱“港獨”歌,甚至涉嫌非法禁錮民政專員;還有人在街上掛橫額,借疫情公然鼓吹仇恨、抹黑國家領導人及內地制度;亦有多人頻繁現(xiàn)身暴亂場合,至今已有超過20名區(qū)議員被捕。這些區(qū)議員的行為,豈不是對選委會把關能力的極大諷刺!
人手點票也容易出現(xiàn)紕漏。有人戲稱“人手點票系石器時代的方式”不無道理。事實上,去年就有選民投訴,自己的身份證已被登記,而據(jù)現(xiàn)場的票站主任解釋稱,該情況可能是涉及人為錯誤,又或者有人冒充其身份,并指該名市民雖可投票,但在點算時此票不會計算在內。這樣的解釋,說明選管會拿這種情況毫無辦法,事后也無人跟進解決。這是對合法選民的極大不公!那么,今年再出現(xiàn)這樣的情況怎么辦?選管會至今沒有給出防止類似問題的答案。
應當考慮押后選舉
不公平的選舉方式,必然產生不公平的選舉結果。當下,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:如何讓不在香港的合法選民投票?
近來香港的疫情防控形勢突然變得嚴峻起來,這二天確診病例以三位數(shù)的速度增長,確診病例已經超過17年前的沙士,而全球疫情防控依然沒有出現(xiàn)“拐點”;香港在“封關”狀態(tài)下,如何讓不在香港的選民參選?請問:選管會有可行的方案嗎?如果這部分選民沒法參選,又是極大的不公平。
另一個情況必須預想到,“攬炒”派從來不按規(guī)矩“出牌”,輸打贏要是他們的一貫做派,他們已經搞了一處“初選”的丑劇,在未來一個多月里,還會玩出什么鬼花招?盡管無法猜測他們的招數(shù),但可以肯定地說,這些招數(shù)的基本套路,就是煽動人員大規(guī)模聚集,必然造成“播獨”與“播毒”同在的局面,令香港的疫情更嚴重,令香港社會的撕裂程度更嚴重。請問:選管會有可行的應對之策嗎?如果沒有,則會令香港陷入一片混亂。
既不能杜絕“不公平”,又不能杜絕“不安全”,為何一定要在九月份選舉呢?根據(jù)《緊急情況規(guī)例條例》,行政長官可以行使授權,修訂《立法會條例》,決定押后立法會選舉,以及押后的時間長度。疫情之下,據(jù)國際組織(IDEA)統(tǒng)計,全世界最少有23個國家和地區(qū)因應疫情押后或取消選舉。值此特殊時期依法押后選舉,不失為理性選擇。
(本文作者為港區(qū)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香港新時代發(fā)展智庫主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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